根据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(新“三定方案”)确定的有关职责,我委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,形成新的权责清单。本次调整将5项行政权力依职权转出,包括1项行政处罚权、2项行政许可、1项行政监督检查权和1项其他权力。调整后新的权责清单共19项权力,包括1项行政确认、14项行政处罚、3项行政监督检查、1项其他权力。
根据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(新“三定方案”)确定的有关职责,我委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,形成新的权责清单。本次调整将5项行政权力依职权转出,包括1项行政处罚权、2项行政许可、1项行政监督检查权和1项其他权力。调整后新的权责清单共19项权力,包括1项行政确认、14项行政处罚、3项行政监督检查、1项其他权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