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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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 察 公 告

发布日期:2020-04-08 15:20:00 来源:市委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组    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组从2020年4月8日至5月23日对市发改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自然资源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,清水河县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窑沟乡,武川县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内蒙古龙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。

巡察期间,巡察组重点聚焦违规违法获取、倒卖煤炭矿产资源,违规违法配置煤炭矿产资源,涉煤涉矿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,煤炭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。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,所属单位(内设机构)主要负责人,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关于涉煤涉矿领域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
巡察组在巡察期间,设立专门值班电话:13238427604(受理时间为:上午9时至下午17时);专门邮政信箱:呼和浩特市2584号;专门电子信箱:A13238427604@163.com,联系信箱:(1.呼市腾飞南路如意大厦A座一楼大厅北侧;2.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政府招待所;3.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门口);巡察组接访地点:呼市腾飞南路如意大厦A座807室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20日。


主办单位: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电 话:0471-4606322

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

承办单位: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

E-Mail :hsfgwxxk@163.com

政府网站标识码 :1501000029

备 案:蒙ICP备20000349号-1

巡 察 公 告

信息来源:市委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组
发布日期:2020-04-08 15:20:00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组从2020年4月8日至5月23日对市发改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自然资源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,清水河县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窑沟乡,武川县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内蒙古龙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煤炭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。

巡察期间,巡察组重点聚焦违规违法获取、倒卖煤炭矿产资源,违规违法配置煤炭矿产资源,涉煤涉矿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,煤炭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。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,所属单位(内设机构)主要负责人,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关于涉煤涉矿领域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
巡察组在巡察期间,设立专门值班电话:13238427604(受理时间为:上午9时至下午17时);专门邮政信箱:呼和浩特市2584号;专门电子信箱:A13238427604@163.com,联系信箱:(1.呼市腾飞南路如意大厦A座一楼大厅北侧;2.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政府招待所;3.武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门口);巡察组接访地点:呼市腾飞南路如意大厦A座807室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2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