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构建诚信教育体系·诚信典型】坚持靠信用对待用户争取市场——记2022年自治区诚信典型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发布时间: 2024-04-07 11:24:43 | 来源: 青橙融媒 | 专栏: 诚信在身边

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兰太药业公司)隶属于上市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,是一家集中药、西药、保健食品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综合性制药企业。该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,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,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兰太药业公司发展至今,始终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追求,坚持靠信用待用户、争市场,建设了以诚信理念为宗旨的企业文化体系,形成了“深化改革、精益求精、提质增盈、行业引领”的经营方针等企业文化理念。同时,着眼于道德宣传教育,着力增强诚信意识,利用多种形式落实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,坚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打造诚信平台。
多年来,兰太药业公司建立了符合医药市场的产品企业标准,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了集市场环境、产品销售、廉洁诚信为一体的经营销售工作管理办法。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、行业要求和顾客要求的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、知识产权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,以管理方针为指导,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审核,公司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,达到改进和提高公司管理控制水平,努力满足顾客、员工及其他相关方对兰太药业公司的期望。
在产品营销方面,兰太药业公司始终秉持“品质 服务 诚信 守正”的营销理念,对外如实推介公司及公司产品,不夸大产品功能和服务,重承诺,守信用,与顾客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。在内部,兰太药业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建立了一整套管理流程,从合同签订到产品发运直至售后服务,都力求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。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信用合同工作的组织管理,所有的经济合同均严把法人资质关、个人身份关、合同条款关、履约能力关、资信等级关等,全部逐级审批后进行签订,依法开展经营活动。
在精神文明建设上,兰太药业公司严格遵守“员工日常行为规范”,倡导“坦诚守信用,有诺必践行”的诚信准则,在办理业务、对外宣传等相关经营业务活动中,不能有任何不实之词和虚假行为,恪守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敬业爱企、诚信勤勉。
为引导广大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,兰太药业公司在对新进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的同时,还举办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培养方面的讲座,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。
近年来,兰太药业公司先后被认定为A级纳税人“三连A”企业、呼市“和谐劳动关系”单位、荣获中国制药品牌和内蒙古著名商标等称号。2022年,被选树为自治区诚信典型,获评“诚信示范企业”称号。
兰太药业公司把诚信之根牢牢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,把诚信之本深深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。未来,兰太药业将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技术创新,强化管理能力建设,提高企业发展质量,以团结实干的工作态度,文明诚信的工作作风,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。